一、煎藥容器以砂鍋爲最好,搪瓷器皿次之,不鏽鋼鍋更次之,嚴禁用鐵器。
二、中藥入煎前一般應先用水浸泡30分鐘以上,或遵醫囑。加水量一般以浸過藥面2-5釐米爲宜。大劑量和鬆泡易吸水的藥物可適當增加水量,防止煎幹、煮焦。
三、煎藥時間應根據藥性而定,一般藥物煮沸後再煎煮30分鐘。解表藥、清熱藥、芳香類藥物不宜久煎,沸後煎15-20分鐘。滋補藥先用武火煮沸後,改用文火慢煎40-60分鐘。煎藥時要攪拌藥料2-3次。每劑中藥一般煎煮二次,第二次煎煮時間可略短。
四、煎藥量:兒童每劑100-300毫升,成人每劑400-600毫升,一般分兩次服用。
五、特殊藥物的煎煮方法:
1、“先煎藥”:將“先煎藥”煮沸10-15分鐘,再加入其它藥同煎。
2、“後下藥”:在一般藥即將煎至預定量時,投入“後下藥”同煎5-10分鐘即可。
3、“烊化藥”:待藥物煎好後,取藥汁,加入“烊化 藥”微火煎煮,不斷攪拌溶解即可。
4、“包煎藥”:將“包煎藥”用藥用紗布包紮好,與其它藥同煎。